關于房地轉移不同步登記的公告(黃春花、凌美春)
申請人黃春花、凌美春向定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坐落于建設東路(原汽配廠)的不動產轉移登記。經查詢,上述不動產的土地使用權人仍登記在徐明福名下,因該土地使用權人已去世,其合法財產繼承人應當履行相應義務,經上述業主催告,為保障各方權利,我中心發出如下公告:
對本次不動產登記有異議的,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本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本中心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辦理上述不動產轉移登記,并將該不動產相關聯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按分額或共有宗地方式轉移登記在上述業主名下。所涉及該宗地其他房屋所有人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事項時,按此方式辦理。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在公告期滿后作相應處理。
特此公告。
定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以公告發布時間為準)
注:定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辦公地址:定南縣行政服務中心3樓。
聯系電話:0797-4288012